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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11-30 13:01:19  文字:【】【】【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2022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2年12月20日(周二)下午5:30分停止柜面报账和网报业务。为全面完整的反映学校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12月20日前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则上应于当年报销完毕。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年初预算项目及工作安排对全年的部门项目经费报账情况进行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15日以前到计财处313办公室余慧芳老师处办理调整手续。2023年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2.学杂费收缴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3.学校各项业务预支业务款项(含借款、借票、预付款项),无论何种情形,均实行借款人(借票人、经办人)负责制,由借款人(借票人、经办人)负责报账归还。凡有预支款项(借款、借票、预付款项)的人员,请务必在12月15日前到计划财务处报销冲账。借款、借票、预付款项超过三个月未办理冲账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将从次月起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如有疑问请到计财处核对。

4.根据《湖南科技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学校从自有资金安排的已立项的学科项目、科研项目、教学项目、思政项目、人才建设项目等项目结转或结余经费,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结题后,第2年年末还没有使用完毕的,按规定收回;没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未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或延期以后仍未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当年收回结转经费;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学生的项目,学生毕业后收回结转或结余经费,收回后发生的与该项目研究相关的版面费支出,按实际开支的金额给予报销;部门创收经费结余,可以滚动使用;其余经费原则上不可跨年使用。

5.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全体人员!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