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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湖南科技学院2020年收费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10-23 10:44:17  文字:【】【】【
                                                              湖南科技学院收费公示
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备注)
本科生学费
1文、史、哲、理类每人/年3800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均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标准执行和湘发改价费〔2017〕787号文件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每学分70元,每学年预收40个学分
2经、法、教、管类每人/年4000
3工科、体育类每人/年4800
4艺术和新闻传播类表演、美术专业每人/年8000
(师范生4800)
其它专业每人/年6000
(师范生4200)
5重修费每学分70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湘发改价费〔2017〕787号(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生,免费补考一次不及格要求重修的学生,按重修课程规定学分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每人/年一类公寓1200   二类公寓1000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 桃园4-7栋1200元,荷园1-4栋、松园1-5栋、桃园1-3栋1000元
空调使用维护费每人/年一类公寓100   二类公寓80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 学生公寓安装了空调且能正常使用,一类、二类学生公寓每生每年分别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100元、80元,空调电费按计量由学生缴费。
代收费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1书籍课本费每人/年按实收取学生书籍课本费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分别按1300元、700元、700元、300元标准预收,留学生教材费按每年400元预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一次性78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规定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入校新生进行身体检查,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收取
3军训服装费每人98限对新生按公开招标价格收取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年280按零医保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收取
5超定额水电费
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免5度电、3立方米水,超过部分按城市居民水电价格收取限对超定额水、电指标的学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费
脱产生业余生湘价教[2014]92号
1文科类每人/年31002100从2015年春季起实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2理科类每人/年32002200
3艺术类每人/年48003800
大学英语考试

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1四级笔试考试费   每人/次26
2六级笔试考试费每人/次28
3四、六级口语考试费每人/次50
4应用能力考试费每人/次25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次30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每人/年
教外来[1998]7号
1文科类专业本科生每人/年14000
2理科类专业本科生每人/年16000
3普通进修生每人/年11000
自费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每人/天12教外来[1998]7号
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费每人/次400教外来[1998]7号
十一外语专业等级考试

湘价教[2013]9号
1英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费 每人/次80
2日、俄专业四级统测考试费每人/次90
3英、日、俄专业八级统测考试费 每人/次100
十二服务性收费


1资料翻译费每份成绩翻译(包括翻译、信息核对、专业印制)第一份不超过80元,每增加一份不超过20元;学历学位翻译(其中含校名更改证明和学校资质证明翻译,包括鉴证、翻译、审核、专业印制)每份不超过20元。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向出国留学生、国外执医机构的执业医生申请资格论证和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资料翻译服务)
2证卡补办费每证、卡毕业证(学位证)最高不得超过每证50元,校园卡(一卡通)最高不得超过每卡20元,其它卡证最高不超过每卡证10元,校徽最高不得超过每枚4元。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限对因丢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学生)
3校园电瓶车费每人次不超过1元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4上机上网服务费每月、小时包月用户最高不超过每月30元,非包月用户最高不超过每小时1元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5热水费每吨40元/吨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社会提供服务,学生自愿刷卡消费)
6开水、洗衣服务费每次按“保本不赢利”的原则确定价格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社会提供服务,学生自愿刷卡消费)
备注:






一、列入本校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表列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但不超过非“211”一本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预科班学生正式划分专业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4000元执行,正式划分转业后,按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专业学科分类:                                                    
1.文史哲理类:汉语言文学、秘书学、英语、日语、商务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等
2.经法教管类: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工程、统计学、财务管理、教育技术学、文化产业管理等
3.工科体育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材料化学、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等
4.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
5.新闻传播类: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等
三、热门专业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热门专业审批表和备案表确定。
1.2017级热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收费标准为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5900元。
2.2018级热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收费标准为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5900元。
3.2019级热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收费标准为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制药工程收费标准为5900元。
4.2020级热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收费标准为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收费标准为5900元。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
五、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经、法、教、管类学费标准执行。
六、书籍课本费为预收,每学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七、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八、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九、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
十、本科生学费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执行,住宿费、空调使用维护费按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按湘价教[2014]92号文件执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按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湖南省发改委   0731-89991566
            湖南省财政厅   0731-85165475
            湖南省教育厅   0731-84714941
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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